是玩弄嗎?

27 四月 2006 / By

昨日提出用比賽的方式設計我公司Logo, 即日收到一間設計公司的電郵, 說這樣分明是玩弄設計者, 不付錢叫人工作, 沒有興趣參加.

我非常同意他的批評, 自己也是服務供應商, 如果客戶叫我先編寫一套系統比賽, 他們選其一使用, 然後付錢, 我也不會參加 (而且獎金實在不吸引).

所以我自己想了很久, 甚麼條件我會參加呢? 如果我只需要很短的時間就能完成此系統, 而系統可以讓更多客戶知道我的存在, 我亦會參加.

設計一個Logo, 如果一看"MemDB"就有靈感, 其實一二小時就能完成. 我估計需要的時間不多. (無靈感的話, 十日也不能設計出好的Logo來).

另外我也想出了, 把所有設計永久放在我公司的網站, 讓這些設計和設計者的努力不會就此浪費, 希望吸引大家參加 (或算是幫我一個忙吧).

我預算用港幣伍佰元為獎金, 可能真的太少 (只是象徵式給小小), 但是如果勝出, 他/她的Logo就會被註冊使用十年, 也會出現在我公司的網站, 咭片,宣傳單張和系統內, 讓更多人可以看到這Logo, 這個對設計者來說, 滿足感會勝過獎金 (當然如果獎金多些會更好).

在Blog認識了很多設計高手, 希望他/她們可以幫我這個忙.


Prev Post:
Next Post:
Category Prev Post:
Category Next Post:

Comments are closed.

Blog Comments

別小看設計師。
"日後有更多的網站, 咭片,宣傳單張和系統介面的設計, 我可以給你們做." 你不覺得把自己抬得太高嗎?

謝謝你的批評, 那我刪除這句字吧.

只是意見,應該把它用左私人回應..
不介意的你可以刪除回應 : )

五百元又好似真係少咗D…

你公司幫人做程式設計, 都係一個設計行業, 程式設計係你公司賺錢o既本錢, 如果個個都唔搵你公司, 而係網上搵人用$500蚊做, 你覺得設計行業本身有冇生存價值啊??

我係偶然睇到你既blog的, 有野想請教請教… 希望你唔好介意冒昧留言 睇過你其中1篇blog (創業成功的要素 – 轉載)中, 提及 "先有業務,再創業", " 通過打工的經歷來積累經驗與資源 " 好深感受 因為我工作既地方創業者正缺乏經驗&資源(畢業後就創業), 公司業務係online賣1隻software & web-based application 而我係做市場營銷, 對online marketing經驗不足 主要靠公司website讓人download free trial/free sign up 數十日既trial version去招攬 customers 想請問貴公司大概點做marketing呢? 點先可以開拓更多既客源呢? 謝謝你既分享…. 如介意在blog分享貴公司既營運, 就當我冇問過~ 不好意思!

I think, if your idea is only restricted to student, your complain will be less.  You can give your money as a scholarship award to encourage more student to take part.

500 hong kong dollar?!  添d啦!老細!

Re: 奇異島民 正如文章所說, 我非常同意你的說法, 但作為一個生意, 我們也要接受市場的需求. 正如你所說, 如果同業個個都願意這樣做, 你就要思考如何生存, 這個是我們這班設計行業所要面對的一個問題. 不過幸好沒有同業投搞, 現在只有網友, 例如Lasco, 幫我設計, 我非常欣賞和感激他/她們. Re: ron 如果你有看我Blog, 你也會知道我不是一個Marketing的人才, 所以在這裡我無法提出意見. 但我正在努力做Marketing, 歡迎來這裡大家多些交流學習吧. Re: Kane 謝謝你的意見, 不限制會好D, 因為我在這裡都認識很多網友, 他們會願意幫我的. Re: philo , 小甘甘 幾多才合理呢?

來自 亞占 : 是否參加,實在是你情我願。有人認為$500已是十分具有誠意,有人可能認為五千也是"玩弄設計者"。若不喜歡不參加就是,不明白怎麼會寫電郵罵人。 來自 Lasco Wan : 老實講,搞設計比賽絕對係正確的商業策略,好多公司都係用這個策略,一方面免費宣傳,一方面又可以找到有能力的人,而參賽的人亦有可能成為未來的potential clients。 獎金算多或少,好主觀,只可以講願者上釣。 罵人又真係無必要的。

Agree

Leave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