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星期授權另一位銷售伙伴以MemDB名義去推銷支票列印系統,伙伴提出可否用傳真推廣.
我對傳真推廣不太認識,但我覺得這類推廣 (和電郵推銷) 存在灰色地帶,有機會做成濫發,有損MemDB品牌,所以建議她不好用.
其實授權陌生人以MemDB名義去推銷,對MemDB有一定的風險,最怕是他們為了提高收入,而做一些非法行為,損害客戶的利益(或令客戶麻煩),所以我必須做好風險控制,這也是為什麼我建議她由最簡單的支票列印系統開始,日後如果成功,才升級到其他系統.
我喜歡作任何嘗試,也給予別人機會去嘗試,歡迎伙伴加入MemDB,一起發展品牌,如果樣樣都怕試,怕風險(創業己是風險了),很多事都做不來,不過有一個先要的條件,就是合法經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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